為打造浙南閩東北醫療服務中心,進一步推進浙江省基層衛生健康綜合改革試驗區和浙江省中醫藥綜合改革先行縣創建,根據蒼南縣《關于高水平建設“浙江美麗南大門”人才發展環境的實施意見》(蒼委人〔2024〕2號)、《蒼南縣引進和培育醫療衛生人才實施辦法》(蒼委人辦〔2024〕9號)等精神,經研究決定,2024年蒼南縣衛生健康系統面向全國引進緊缺類中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17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引進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及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引進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引進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引進單位、崗位及要求
(一)引進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24年溫州市蒼南縣衛生健康系統面向全國引進緊缺類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需求表》(附件1)。
(三)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專業資格審查按照《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審查。專業審查以畢業證書(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所注明的專業為準,為保證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的公平性,避免爭議,國內各高校在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不列入本次人才引進專業范圍。國(境)外高校專業可根據實際情況,本著“相近、相似”的原則進行專業條件審核。
(四)資格條件中涉及時間起止問題和證書證件(明)取得時間的,計算時間均統一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五)特別優秀的市級以上領軍人才年齡可采用 “一事一議”辦法,由中共蒼南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蒼南縣衛生健康局聯合審核通過。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進:
1.現役軍人、我縣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高層次人才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6.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引進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
三、引進高層次人才類別
(一)國家級、省級領軍人才
1.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級名中醫,國家級醫學會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2.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層次人員;
3.國家衛健委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級名中醫、省醫學會專業委員會主任、省衛生領軍人才等專家;
4.其他與上述人才所在溫州人才目錄分類(2024版)中層次相當的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
(二)市級領軍人才
1.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人才、省衛生創新人才、省醫壇新秀;省有突出貢獻青年科技人才;
2.“甌越英才計劃”D類引才項目、領軍人才培養項目、突出貢獻項目入選者(原溫州名醫);
3.省級醫學重點專(學)科臨床科室學科帶頭人;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近5年主持省級以上研究課題或成果獲省級以上獎勵的專業技術人才;
4.其他與上述人才所在溫州人才目錄分類(2024版)中層次相當的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
(三)業務骨干
1.省“151 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人才;
2.地市級重點專(學)科帶頭人;
3.從全國醫學院校和縣外醫療衛生機構直接引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醫學博士研究生;
4.從縣外引進的屬于我縣緊缺專業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醫學類專業技術人才;
5.其他與上述人才所在溫州人才目錄分類(2024版)中層次相當的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
面試公告
四、引進人才待遇
(一)人才獎勵
對新全職引進的省級領軍人才、市級領軍人才和業務骨干級別的專家,分別給予發放最高可達200萬元、150萬元和100萬元的人才獎勵;國家級領軍人才獎勵面議。
(二)住房保障
對新全職引進且未曾享受過蒼南住房優惠政策的,在蒼南新購買商品房的,省級領軍人才、市級領軍人才和業務骨干分別一次性發放購房補貼100萬元、60萬元和40萬元;國家級領軍人才購房補貼面議。
(三)新全職引進的國家級、省級領軍人才和市級領軍人才薪酬、科研啟動經費由引進單位面議落實。
(四)人才獎勵和住房保障等其他待遇均按《蒼南縣引進和培育醫療衛生人才實施辦法》(蒼委人辦〔2024〕9號)文件要求執行,引進人才如相當市級及以上領軍人才,經縣衛生健康局會同縣委人才辦、縣人力社保局、縣財政局等部門聯合專家組審議認定,按相當層次的衛生人才給予相應人才獎勵和住房保障。
五、引進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評審、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發布信息
在蒼南縣人民政府網、蒼南人才網等其他相關網站發布引進人才公告,引進信息全年有效。
(二)報名
1、報名時間: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現場報名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根據報名情況和人才引進工作安排,采取分階段統一組織實操評估及面談,直至崗位計劃數招滿為止。
2、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1)現場報名
報名所需材料:
①《2024年溫州市蒼南縣衛生健康系統面向全國引進緊缺類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
②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畢業證書(國<境>外留學歸來報考人員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2024年應屆博士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國內高校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
⑥崗位要求提供的專業技術資格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網絡報名
報名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將上述報名相關材料的電子掃描件(壓縮文件命名為“報考單位+崗位代碼+姓名+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發送至各單位電子郵箱。
4、報名單位、地址及電子郵箱:
蒼南縣人民醫院組織人事科:浙江省蒼南縣靈溪鎮玉蒼路2288號,郵編:32580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電話:0577-64810029。
蒼南縣中醫院組織人事科:浙江省蒼南縣靈溪鎮學士路487號,郵編:32580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電話:0577-59892008。
蒼南縣第三人民醫院組織人事科:浙江省蒼南縣錢庫鎮文鑫路188號,郵編:325804;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系電話:0577-59959021。
蒼南縣婦幼保健院組織人事科:浙江省蒼南縣靈溪鎮河濱東路216號,郵編:32580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系電話:0577-64784622。
(三)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并告知初審結果。
(四)實操評估
成立實操評估專家組,對符合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實際操作評估,并告知實操結果。實操時間、地點及方式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
通過實操評估的對象,進入資格復審環節。招聘單位將考生報名相關材料報送至蒼南縣衛生健康局,蒼南縣衛生健康局會同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人員確定為面談對象。
(六)面談
中共蒼南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蒼南縣衛生健康局成立引才工作小組,對面談對象統一組織擇優遴選。
面談內容為對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評審,重點就應聘人員的醫療技術或公共衛生處置能力、學科建設、帶動示范等方面進行評價。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70分為合格分(含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入圍下一環節。
面談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實習生
(七)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根據面談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引進計劃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考察對象。同一崗位面談測試成績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順序確定入圍對象:1.專業技術職稱高者優先;2.學歷高者優先;3.原工作單位醫院等級高者優先;若以上均相同,則另行加試。
(八)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蒼南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
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空缺名額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面談測試評價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遞補,仍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不再遞補。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蒼南縣人民政府網站和蒼南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擬聘用名單公示之日起,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不予聘用、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聘用對象須與蒼南縣引進醫療衛生單位簽訂10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需面議),納入事業報備員額制管理。在聘用期內,聘用對象不得申請離職,如若必須離職,須經研究同意后,并按《聘用合同書》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聘用對象在簽約服務期未滿而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蒼南縣衛生健康局將全額追回已下撥的安家補助及其他享受的人才待遇,若有特殊規定的,按照特殊規定執行:
1.連續兩個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湖南公務員
2.提前終止合同或協議的;
3.出現重大醫療差錯或醫療事故的;
4.嚴重違紀違規或違法犯罪的。
六、紀律要求
(一)人才引進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嚴格人才引進紀律。對有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享受優惠待遇,并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三)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人才引進公平、公正進行的,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相應的處分;對違反人才引進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七、其他事項
(一)后續有關此次人才引進相關信息將及時在蒼南縣人民政府網站、蒼南人才網發布。
(二)資格審查環節貫穿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存在不得報考情形的,將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已調離本縣重新引進的醫療衛生人才,不享受本公告人才政策待遇。
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中共蒼南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蒼南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綜合咨詢電話:0577-59900935(蒼南縣衛健局組織人事科)
人才政策咨詢電話:0577-68881239(蒼南縣委組織部人才工作科)
附件:
附件2.2024年溫州市蒼南縣衛生健康系統面向全國引進緊缺類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報名表.doc
附件3.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xlsx
中共蒼南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蒼南縣衛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