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3年泰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第1號)的有關規定,現將第三批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若考生人事檔案或畢業生檔案不在泰順的,須先將檔案轉回泰順,無人事檔案或畢業生檔案的,原則上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二、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4日);公示期間,征求廣大干部、群眾的意見,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反映問題必須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泰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聯系科室:泰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聯系電話:67595516,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如有擬聘用對象放棄聘用資格的,請在公示期內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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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第三批)
泰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3年11月6日
原標題:關于2023年泰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擬聘用人員的公示(第三批)
文章來源:http://www.ts.gov.cn/art/2023/11/6/art_1229246207_4202378.html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