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考推薦:2022年教師招聘考試面授課程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引進優秀教育人才,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溫州市教育局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和《中共平陽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平陽縣高層次教育人才引進和培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平委人辦〔2021〕10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提前赴師范院校公開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時間及地點
1.溫州大學專場招聘會:11月5日(星期六),溫州大學(甌海區茶山鎮中心西路)。
2.其他各高校專場招聘會:若有招聘需求另行發布公告,程序同溫州大學專場招聘會。具體時間、崗位及計劃數等信息另行發布。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公辦學校招聘98人(溫州大學專場優先錄取,若招聘未滿額則根據需求另行組織招聘)。招聘崗位及資歷要求具體詳見《提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思想表現好,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2.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本科生,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碩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心智健全,體檢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師的基本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專業對口。師范類本科畢業生應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應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考對象若不能按規定時間提供相關證書,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國外高校同等學歷學位畢業并已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畢業生。
2.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等10所師范院校全日制師范類本科2022屆或2023屆畢業生。
3.浙江省內高校設立的“精英班”(如浙江師范大學初陽學院、杭州師范大學經亨頤學院、溫州大學溯初班、浙江外國語學院卓越班、紹興文理學院祖楠班、麗水學院行知班等)師范類本科2022屆或2023屆畢業生。
4.“雙一流”建設高校(其中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畢業生所學專業須與對應的一流建設學科相一致)全日制本科2022屆或2023屆畢業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2022屆或2023屆本科畢業生,大學期間獲國家獎學金(不含勵志獎學金)、校級二等及以上獎學金或校級三等獎學金兩次及以上;或大學期間獲得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榮譽;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2022屆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2022屆或2023屆畢業生(報考體育崗位的放寬到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大學期間個人特長獲得省級(指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辦或聯合舉辦,下同)及以上競賽個人三等獎及以上(含省高等學校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或獲省級團體競賽季軍及以上。
7.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2022屆或2023屆畢業生,入學時達到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第一批全日制高校分數線(不含藝術、體育類)。
8.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2022屆或2023屆畢業生,允許報考普高學段中的政治、地理、歷史。
9.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2022屆或2023屆畢業生,允許報考普高學段中的通用技術,職高學段中的汽修、機電一體化、電子商務、影像、寵物、會計、服裝設計、計算機等專業課崗位。
(三)有關說明
1.符合資格條件第1、2、3、4、9其中一條及以上的不限戶籍,資格條件第5、6、8必須為溫州戶籍(生源),資格條件第7必須為平陽戶籍(生源)。
2.上述獎學金是指大學期間校級及以上專業獎學金;不設專業獎學金的學校,取該校校級獎學金中最高級別的獎學金視作專業獎學金。
3.報考語文學科須具備二甲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其他學科須具備二乙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
4.博士研究生不設專業限制,根據博士研究生的專業及個人特長,組織相應的單位與博士生本人面談,以“雙向選擇”的方式,按人盡其才的原則落實單位。
5.碩士研究生,按照教師資格證書學科相應或專業(本科或研究生所學專業)對口原則報考崗位。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信息發布
在平陽人才網、平陽縣教育網及相關高校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網上預報名
符合條件且有崗位意向的報名對象通過本公告發布鏈接的二維碼(附件2)進行預報名。
(三)現場報名確認
第一場現場確認時間:11月5日9:30-15:00。地點:溫州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招聘現場指定攤位。分學校接受現場報名,接收簡歷,現場面談,接收報名表。每位報考者同一學段限報一個崗位,僅網上預報名而未現場確認的對象按放棄資格論處。
報名對象按所需條件提供相應材料,所有證書等材料均須原件(原件驗證后返還,其中證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還)和復印件一份,報名材料清單如下:
1.報名表。如實填寫的《平陽縣提前赴高校公開招聘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并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張。
2.身份和戶籍證明。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有效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在大學的原溫州籍(或平陽籍)報考對象可用有遷出地記錄的戶口簿代替。
3.學歷、學位證書。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相應證書;2023屆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提供相應的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并須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并提供。碩士研究生學歷的還須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專升本學歷的還須提供專科學歷證書。涉及學歷證書的須提供相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學歷的須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教師資格證書。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考生須提供與報考崗位學段學科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與報考崗位學段學科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并于入職一年內完成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并提供。
5.師范類證明材料。浙江省內和教育部屬高校畢業生須所在高校出具師范類證明,浙江省以外高校畢業生須由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證明或當年高考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書上招錄大學專業標注師范類的計劃書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專業中含“師范”標注。以報考條件第1、4、9條和第6條非師范類報名的對象不需要提供。
6.其他材料。“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榮譽證書和獎學金證書、學校(學院)出具的綜合成績排名證明材料、在校就讀期間獲得的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榮譽證書等。以上證書獲得時間截止招聘現場報名當天;若證書尚未頒發,需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網絡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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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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