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9名。
招聘條件
(一)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yè),具有較強的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分配。
(二)身心健康,體貌端正,口齒清楚,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1984年7月1日至2001年11月31日)的溫州地區(qū)戶籍人員,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雙側矯正視力4.8以上。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有特殊技能的退伍軍人學歷放寬至高中(中專)以上。
(四)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
(五)下列情形不得報考: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或者具有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報名須知
(一)報名時間:2020年6月23日至6月29日。
(二)本次采用網上報名,請報名人員將本人填好的報名表(附件1)、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戶口簿、退伍軍人證書、其他相關證件的掃描圖片及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發(fā)送至[email protected]且加入招聘通知群(掃一掃二維碼)。
(三)遵循公開、競爭原則,采用技能測試、面試、體檢(體檢費用由報名者本人承擔)、政審等方式確定招錄對象,擇優(yōu)錄用。
(四)擬錄用人員須參加崗前培訓,試用期為2個月(特警輔警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予以錄用,不勝任崗位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錄用后薪酬待遇由縣財政保障,根據工作崗位的職責、技能要求、勞動強度和危險程度等確定不同薪酬,一般輔警年人均薪酬5.5萬(含社保、津補貼),看管崗位輔警年人均薪酬7萬(含社保、津補貼)并實行動態(tài)調整。
其他事項
(一)發(fā)現招聘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招聘過程中,如有人員未按規(guī)定參加面試、體檢、政審或出現不合格情況,所空缺名額,可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未盡事宜由平陽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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