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龍港市職業教育教師隊伍結構,充實師資力量,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溫州市教育局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備案制教師4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崗位及要求
(一)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24年龍港市職業中等專業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備案制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專業審查認定參考《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以及國(境)外高校專業,如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相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及培養目標等佐證資料,證明確實相近、相似的,本著“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審查認定。
(二)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計算時間均統一截止到2024年5月2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
1.現役軍人、龍港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龍港市備案制教師、在讀生(含國民教育系列);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6.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
三、報考程序和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考程序
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1.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4年5月21日9時—5月24日14時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5月21日9時—5月24日14時
報考人員登錄招聘考錄系統(網址:https://lgshsyj.zhaopin.zj.cn),注冊個人信息選擇崗位報名后,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2.繳費確認
時間:2024年5月25日9時—5月26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網報平臺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的復函》(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繳納考試費用為50元。未按時繳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2024年5月28日9時—17時
已完成繳費人員登陸招聘考錄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憑打印的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
(二)筆試
1.筆試內容:報考崗位相關學科專業知識及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其中學科專業知識占70%,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占30%)。相關學科專業知識及教育教學理論知識,不指定參考書目和范圍,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合格分數線:本次筆試設合格分數線(60分),未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列為資格復審對象。
4.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擬試課對象(如低于開考比例直接進入試課)。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擬試課對象。
(三)資格復審(必須本人到場)
資格復審對象名單、時間、地點將在龍港市人民政府網公布。
資格復審僅對列為擬試課對象的報考人員進行。由龍港市社會事業局組織對擬試課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對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發放《試課通知書》,試課具體時間、地點見通知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復審不通過;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試課資格。其空缺試課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需隨帶材料: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隨帶下列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應按順序裝訂。復審合格者交齊復印件,不合格者不收材料
(1)下載打印《2024年龍港市職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備案制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簽名,作為材料封面。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戶主頁(第一頁、有登記地址頁)、本人頁】。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若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涉及學歷證書的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024年當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提供)。國<境>外留學歸來報考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碩士研究生學歷的還須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
(4)相應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提供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教師資格證面試準考證)及普通話證書。報考001-007崗位的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報考008-010崗位的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進入招考程序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四)試課
(1)試課時間:《試課通知書》上的時間為準。
(2)試課內容:國規教材、部編版或省編版教材。
(3)試課分值:總分100分,試課成績低于70分,不予錄取。
(4)試課形式:采用模擬課堂的形式進行試課,準備時間為60分鐘,試課12分鐘。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儀表儀態等。
(5)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試課的,視作自動放棄。凡在試課3天前(不含試課當天),具有試課資格的人員向市社會事業局書面確認不參加試課的,其空缺試課名額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出現的試課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五)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遇總成績同分的,則依次按以下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①試課成績高者優先;②資格復審時提供的學歷高者優先;③畢業證書落款時間(計算至月份)早者優先;④若以上均相同,則通過抽簽確定)。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試課成績×7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六)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龍港市社會事業局負責組織。體檢對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察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凡不能在2024年8月30日前向用人單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畢業證書的,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后,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五、其他告知事項
1.戶籍參照《2024年龍港市職業中等專業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備案制教師崗位一覽表》,其中溫州市戶籍(生源地)含溫州市各縣(市、區)。
2.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3.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4.資格審核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核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或在招聘全過程的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5.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6.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7.相關信息和其他未盡事宜將及時在龍港市人民政府網公布,請報考對象注意上網查閱。本公告由龍港市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龍港市社會事業局人事科0577-59911872
監督電話:龍港市社會事業局機關黨委0577-59911863
附件:
1.2024年龍港市職業中等專業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備案制教師崗位一覽表.docx
2.2024年龍港市職業中等專業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備案制教師報名表.docx
3.關于印發《龍港市中小學備案制教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pdf
龍港市社會事業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