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泰順縣農村發展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的有關規定和工作安排,定于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泰順縣農業農村局1號樓106對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見附件1)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供資格復審材料及要求
參加資格復審時,應當提交的材料:考生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張、居民身份證、戶口簿(①本人為泰順常住戶口的,提供本人戶口簿;②本人非泰順常住戶口但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順常住戶口的,須提供本人戶口簿、有遷出記錄的老戶口簿及父母的戶口簿,另須提供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籍貫證明;③本人非泰順常住戶口但配偶具有泰順常住戶口的,須提供本人戶口簿、配偶戶口簿及結婚證)、學歷(畢業)證書、有效期內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報考條件規定的相應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國(境)外留學歸來畢業生須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內放棄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或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該崗位資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所造成的空缺面試名額可按照該崗位筆試人員中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考生應對本人提供報考所需信息、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慮到實際情況,如考生確實無法參加資格復審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審,但需提供復審委托書(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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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泰順縣農村發展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名單
泰順縣農村發展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