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司法民主、司法公正要求,充分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和《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規定,結合龍港市人民陪審員任期現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任80名人民陪審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名額
本次選任人民陪審員80名,將通過隨機抽選、組織推薦和個人申請三種方式選任。其中,通過隨機抽選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64名,通過組織推薦和個人申請方式產生的人民陪審員不超過16名。
二、選任條件
(一)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周歲(1996年7月20日前出生);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三、人民陪審員權利和義務
人民陪審員依法享有參加審判活動、獨立發表意見、獲得履職等權利。人民陪審員應當忠實履行審判職責,保守審判秘密,注重司法禮儀,維護司法形象,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參加審判活動。
四、人民陪審員待遇
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根據規定按實際工作日獲得適當補助。
五、選任方式
通過隨機抽選、組織推薦和個人申請相結合方式進行選任。
隨機抽選由龍港市司法局會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從本轄區內年滿二十八周歲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選擬任命人民陪審員數五倍以上的人員作為人民陪審員候選人。
公民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人民團體推薦的方式擔任人民陪審員的,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龍港市司法局提供被推薦人簡歷、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并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
公民申請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應向龍港市司法局提供身份、學歷證明等書面材料,并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
六、資格審查
龍港市司法局會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的規定對人民陪審員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
七、確定擬任人選
龍港市司法局會同市人民法院,從通過資格審查并同意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候選人名單中隨機抽選確定人民陪審員擬任命人選。同時從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民陪審員申請人和被推薦人中確定人民陪審員擬任命人選。個人申請或組織推薦人數超過擬選任人數的,可以在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和被推薦人中隨機抽選確定擬任命人選。
八、公示、任命、宣誓
(一)龍港市司法局會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向社會公示擬任命人民陪審員名單,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二)經公示后確定的擬任命人選,由市人民法院院長提請龍港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三)任命通過后,公開舉行就職宣誓。就職宣誓儀式由龍港市人民法院會同龍港市司法局組織舉辦。
九、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
(二)報名地點:龍港市司法局(市矛調中心107室)
(三)聯系方式:龍港市司法局/方明鏘/13706628228。
(四)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或《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推薦表》一式三份;表格可到龍港市司法局(市矛調中心107室)領取,也可在“龍港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jlg.gov.cn/)公告公示欄下載并正反面打印;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流動人口需提供居住情況證明)、學歷證書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藍底免冠照片3張。
十、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30日。公告未盡事宜,由龍港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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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港市人民法院
龍港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0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