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溫州市鹿城區供銷總社招聘工作安排,經面試考察,現將溫州市鹿城區供銷總社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
1.反映問題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溫州市鹿城區供銷總社辦公室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2.要求: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從10月25日起到10月31日。
4.監督電話:0577-88179771,0577-88179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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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鹿城區供銷總社
2024年10月25日